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 依據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規定,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以及一般住宅應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能及早發現火災發生、及早反應、即時求生,減少不必要之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並增加住宅火災發生時民眾反應時間,持續提升住家基本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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