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寫信

親愛的網友您好!

歡迎您進入本局的「局長信箱」指正各項施政缺失並不吝提供寶貴建言。為了確保服務品質及效率,『請務必將個人基本資料詳細填寫』,以便日後能主動傳輸相關訊息,或與您聯繫。本系統將於您送出信件後,寄送「局長信箱確認信函」至您的電子信箱,請您於當日內點選「來信確認」連結,以完成受理程序,案件將排入流程處理,如按確認網頁之「取消」鍵或直接關閉確認網頁,因未完成確認程序,局長信箱將不會受理投書內容。

 

※請注意:

1. 「來信確認」驗證完成後,才會正式立案,如未收到「局長信箱確認信函」,可能是電子信箱填寫錯誤或是電子信箱主機出現異常狀況,請撥承辦人員電話(04)7512119#628洽詢。

2. 「局長信箱確認信函」及「回覆通知」請注意是否被歸類至「垃圾信件匣」,如被歸類至「垃圾信件匣」建議您將其移至收件匣,以便正常點選相關連結。

 

另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如有下列事項之一者,本局得不予處理︰

一、無具體內容、未具真實姓名、電子郵件位址、聯絡電話者。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