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縱火專區

縱火防制要領

根據本局統計,近15年全彰化共發生193件縱火案,造成33人死傷。縱火犯常見的縱火手法,以明火及汽油引燃起火處可燃物占80%為第1、2位,但使用汽油縱火案,通常會造成重大傷亡,而縱火對象主要以建築物和車輛為主。

98至112年縱火火災發生數

98至112年縱火火災發生數


民眾可以依照「三從四得」的方法,防範居家或社區大樓的縱火,三從就是「從消除死角做起」、「從守望相助著手」、「從消除雜物動手」;四得就是「可疑狀況要認得」、「大門上鎖要記得」、「監視設備要捨得」、「滅火方法要曉得」,本局的網站也有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可供民眾下載使用,檢視居家的安全。

縱火防範落實海報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各項縱火防制措施:

  1. 結合社區鄰里守望相助組織,運用保全人員、義消、義警、民防及社區婦女防火宣導隊等人員,作好縱火防制宣導。
  2. 宣導公共營業場所、公共場所等業者加強防火措施,使用耐燃建材,增設滅火器材、攝錄影機等設備。
  3. 宣導騎樓禁止停放汽、機車,並清除住家附近之廢紙、雜物等,減少就地型縱火犯之誘因。
  4. 強化火災初期的警報通知,並對老舊建築物建請增設消防設施及偵煙警報器等設備。
  5. 督處各業者定期辦理員工消防演練,以利火災時有效採疏散、警告及救護等應變措施。
  6. 縱火案件之手法、方式等內容加強保密,並請媒體審酌報導,以免成為縱火犯學習傳染效應。
  7. 於發現縱火後,本局立即通報轄區警察會同勘察、列管,並按月提供縱火資訊供轄區警察局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