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物品各類事業場所消防防災計畫製作指導綱領(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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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21日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各類事業場所消防防災計畫製作指導綱領第二點、第三點、第十一點及第四點附件十,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刪除施工中消防防災計畫製作及陳報規定。(修正規定第二點)
二、刪除危險物品製程安全預防措施之製程勞工安全項目。(修正規定第三點)
三、增訂危害辨識卡 H-CARD 及附錄。(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四、修正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自主檢查表位置、構造、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內容之附表表次;並刪除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結果陳報規定。(修正規定第四點附件十) - 公共危險物品各類事業場所消防防災計畫製作指導綱領(含範例)-1110721版.odt 公共危險物品各類事業場所消防防災計畫製作指導綱領(含範例)-1110721版.pdf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9 下午 02: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