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義勇消防人員

公布單位:災害管理科

*參加條件:

新進義勇消防人員應具備之資格如下:

1.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及港澳地區人民。

2.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3.中華民國國民10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外國人、大陸及港澳地區人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4. 具備第一項規定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如符合上述要件,請逕洽轄區消防分隊主管或義消承辦人協洽辦理。經素行調查符合規定者並完成新進人員48小時之基本訓練後始成為正式義消人員;另為提昇專業技能,依常年訓練計畫規定,以義消中隊或分隊為單位,全年辦理24小時之常年訓練,另由各大、分依轄區特性辦理專業訓練。

*服務內容:

1.協助消防各項救災工作。

2.參與社區消防服務工作。

*報名方式: 歡迎具有熱心公益符合以上遴選資格者加入。

*洽詢電話:04-7512119轉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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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4-03-14 上午 09: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