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溪州分隊執行「汽車修護廠消防安全查察」

公布單位:教育訓練科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溪州分隊於104年7月16日14時至16時執行轄內汽車修護廠消防安檢事宜。查驗學校委託之設備師士是否確實檢修各式消防安全設備,滅火器、標示設備(避難方向燈)、緊急照明燈、疏散設備等等是否合格堪用。

  依據消防法規規定,各供公眾使用及危險列管場所須依其面積、設備及人員設立各項消防設備及管理措施,管理權人為其設立負責人及維護管理人,各消防安全設備需定期檢驗,維持設備堪用,以備災害來臨時降低生命財產損害。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表示:消防安全設備師、士進行檢修,消防局基於監督角色進行複查,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宜加強該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工作。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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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15-07-16 下午 05: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