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埔鹽分隊執行「中正路180巷OHCA救護」

公布單位:緊急救護科
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埔鹽分隊於104年07月31日上午00時02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於埔鹽鄉中正路180巷有一急病救護,緊急出動救護車1輛及救護人員2名,執行此次救護任務。

到達現場時,現場為一名昏迷患者(男性,年35歲),無生命徵象,現場無人員實施CPR,救護人員立即予AED(不建議電擊), 給予口咽置入,建立口咽呼吸道、BVM、CPR、長背板固定、生命徵象監測,處置後依家屬要求送往溪湖道安醫院就醫,抵達醫院後救護人員將其發生原因及生命徵象與醫院醫護人員做交接。

第三大隊大隊長施順仁表示,子女應隨時並注意家中長輩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或發生意外時,切勿拖延就醫時間,且應保持冷靜並立即通報119請求救護車之助。隨時與醫療人員保持良好有效的聯繫溝通管道及學習基本初步之急救方法,以便通知119時,亦能在狀況初期稍作緊急處置。

新聞聯絡人 :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施順仁
聯 絡 電 話:04-774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9-14 下午 05: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