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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旁停車
作者: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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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巷口有消防栓,但是路口有個一戶一直說那個位置是他們的私人地,請問不管是否私人地,而那個地方也已經是路,是否也是違規呢?
- 留言日期:2024/2/29 上午 0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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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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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鄉親您好,關於您詢問消防栓旁能否停車一案,本局說明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則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故消防栓旁不能停車,違者將處以罰緩。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感謝鄉親關心消防事務,本案如仍有未盡事宜,可逕與本局災害搶救科蔡隊員聯繫(電話04-7512119分機294),祝闔府平安喜樂。
彰化縣消防局 敬復
- 日期:2024/3/5 下午 02: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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