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區擅改為包裝包材用途 作者:林OO
  • 貴單位您好,請問一般住宅區若被鄰居擅自變更作為材料包裝與包材使用,是否事前需申請消防安檢合格証或工安相關合格証等才能使用?因住戶屬相鄰透天、若因堆積易燃物而不慎發生意外,恐波及附近住戶造成更大的損失,請貴單位協助確認問題,謝謝
  • 留言日期:2024/1/3 上午 08:42:09
    • 本單位回覆
    • 親愛的鄉親您好:
      有關鄉親詢問材料包裝及包材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疑慮,鄉親可將場所名稱及地址留言至本局網站,本局將派員執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宣導用火用電安全。鄉親關心消防安全,不吝賜教,特表謝忱。本案有關消防安全部分,如尚有未盡之處,可向本局災害預防科林先生詢問,聯絡電話:04-7512119分機258。
      彰化縣消防局 敬復
    • 日期:2024/1/4 下午 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