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危險物品管理問題 作者:黃OO
  • 本廠公共危險物品會儲存於合法危險品外倉,每日會將需要使用危險物品運至廠內轉運處理區轉運至生產區使用或加水稀釋後轉出銷售。轉運區同一時刻,單一危險物品儲用量不會超過管制量或多項商總加不會於1,但每日進出量(使用消耗或運出銷售)總加量之商會大於1(隔夜零料儲放並不超過1或管制量)。請問這樣的運作是定義為公共危險物品處理場所?


  • 留言日期:2023/11/15 下午 03:59:09
    • 本單位回覆
    • 親愛的鄉親您好,
      有關鄉親於本局網站留言板詢問公共危險物品管理問題說明如下:
      有關以公共危險物品為原料製造生產非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其一日最大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以上,即屬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所稱一般處理場所,感謝鄉親關心消防安全,本案因事涉個案現場實質認定,如尚有疑問,可向本局災害預防科黃科員詢問,聯絡電話:04-7512119轉442。
      彰化縣消防局 敬復

    • 日期:2023/11/17 上午 10: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