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彰化縣消防局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計畫
- 一、 補助對象 (一) 本案補助對象為居家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且經診斷後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需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 包括更換為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者。 (二) 所稱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屋外型( RF 式)熱水器,裝設於加蓋陽台或屋內。 2、 半密閉自然排氣型( CF 式)熱水器,未裝設或裝設錯誤之排氣管。 3、 其他燃氣熱水器或排氣管安裝不當致有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中毒之虞者。 二、 補助方式 上開熱水器安裝不當情形經本局各大(分)隊訪視複查後,如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須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者,低收入戶最高補助新臺幣12,000元;其他(含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實報實銷)。每戶(以地址區分)不得補助超過1次,且受補助人或受補助地址不得與歷年重複,並應依受補助地址不得與歷年重複,並應依下列情況,提升其補助順序: (一) 受補助者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 居家曾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者。 (三) 受補助者居家內有行動不便員(如年長、幼兒、孕婦或身心障礙者等)。
- 2-1防範一氧化碳-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計畫
最後異動時間:2025-05-01 上午 10: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