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業務

災害應變中心編組及開設作業之規劃及策辦

依據災害防救法訂定本縣災害防救相關計畫、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各項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sop及定期召開災害防救會報外,並積極督促各鄉、鎮、市公所應據以辦理,為提升災害應變能力,本府各災害主管機關,平時已完成各種災害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於災害發生時,可立即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災害防救任務且為因應災害事故統籌調度運用,一旦有重大災害事故發生時,除於本府即時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統籌救災資源外並積極執行各項災前減災整備、災時應變及災後復原工作,以建構本縣完整而健全的防災體系。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9 上午 11: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