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宣導

113年1月份公務機密及資訊安全管理宣導
有關報載新北消防局私通殯葬業者收賄案(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125003458-260402)
一、 公務人員洩漏報案秘密訊息,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以洩密方式收取業者賄賂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職務行為收賄罪,得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
爰此,報載本案行賄所得每件約數千或萬元,犯罪所得財物或不法利益甚微,但行為人即需面對司法制裁,更損及整體消防團隊形象,請同仁務必瞭解利弊得失,謹守法紀。
最後異動時間:2024-01-29 上午 11: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