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彰化縣消防局針對埔心分隊同仁不當對待犬隻案之說明

公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科
針對網路反映,本局埔心分隊同仁涉嫌不當對待犬隻一事,本局經深入調查後,確認吳姓同仁行為屬實。本局對此深表痛心與遺憾,並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本局秉持絕不護短、公開透明的原則,立即採取以下嚴格處置作為:
一、 絕不護短,第一時間主動調查:
本局對虐待動物行為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獲悉相關訊息後,大隊及分隊長立即展開內部調查。經查,事發當天因流浪犬進入駐地覓食,同仁為驅趕犬隻,竟使用拖把及BB槍等極為不當之方式,造成犬隻驚嚇逃離。本局對同仁缺乏同理心與法治觀念的行為,感到痛心疾首,絕不寬貸。
二、 主動移送,全力配合動保機關裁罰:
本案本局已主動通報,後續全數調查事證將移送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進行裁處。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之部分,本局全力配合主管機關依法裁罰,絕不包庇、絕不縱容。
三、 嚴懲不貸,從重處分並追究幹部責任:
吳姓同仁身為消防人員,肩負守護生命之責,卻做出傷害動物之不當行為,嚴重損害消防團隊榮譽。本局將儘速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吳員予以加重記過二次處分,並即刻調離現職單位、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同時,相關直屬幹部因督導不周之責,亦一併追究從嚴議處。
四、 深切檢討,落實內部管理與生命教育宣導:
本局已通令各外勤單位全面檢討,後續將強化本局同仁《動物保護法》與專案宣導,並落實駐地管理規範,杜絕類似違失再次發生。
最後異動時間:2026-10-09 下午 06: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