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安全使用鋰電池避免釀災

公布單位:第四大隊
鋰電池的應用與我們日常生活密不可分,隨身電子產品如耳機、手機、行動電源、平板電腦、家庭的儲能電池,到運輸使用電動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都使用鋰電池供電,鋰電池因為能儲存大量能量,提供生活很大便利,但如果損壞或不當使用可能導致很大的生命財產威脅。

購買鋰電池選原廠並遵循廠家使用說明書,定期檢查是否有膨脹、變形或漏液等不要超過使用期限。平常放置在乾燥、陰涼處,遠離火源,也禁止碰撞敲打,避免與金屬物品(如鑰匙、硬幣)接觸,防止短路走火,若發現鋰電池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充電習慣,包含鋰電池過充和過放、放在床上充電,過充過放導致外部短路,且電池內出現樹枝狀結晶刺穿薄膜,造成溫度異常上升的熱失控反應起火。建議民眾於住家應固定位置供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實施充電,且該充電處附近勿擺放可燃物,以避免因充電造成之鋰電池過熱而引燃周圍可燃物,並應定期檢視鋰電池外觀及住家充電環境周圍是否安全。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民眾,鋰電池致災最常見原因是長時間充電以及使用未有合格標章之充電式電器產品。 為防範鋰電池火災,消防局呼籲應注意以下事項: 選用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過於便宜的電器產品及鋰電池。 使用前詳閱說明書,並依說明書內容正確使用電池。 充電時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或易燃物附近。避免過度充電,建議充電量維持在20~80%之間。避免在高溫潮濕環境、床上或沙發附近充電,充電或存放時遠離火源、高熱設備、易燃物。使用時有變形、膨脹、漏夜、生鏽、異常氣味、異常高溫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新聞連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黃琮棋
聯絡電話:04-891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25-04-17 下午 02: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