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永靖分隊實施宮廟爆竹煙火宣導

公布單位:災害管理科
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永靖分隊為使各項廟會節慶期間,販賣爆竹煙火商店業者與民眾對爆竹煙火認可標示有所認識,於104年7月20日上午09-11時至轄內各廟宇前張貼海報宣導,相對提供消費者更一層之保障安全,並可減少燃放爆竹時事故之發生。

  爆竹煙火之使用在我國歷史甚久,尤其在民俗節慶之活動中,使用更是普遍。惟爆竹煙火具相當之危險性,而目前市面上又充斥大量地下工廠產品,民眾購買此種爆竹煙火施放,不僅十分危險,且地下工廠之存在更無異潛藏之不定時炸彈,對工廠本身及附近居民居住安全構成極大之危害。 有鑑於此,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建立「一般爆竹煙火認可制度」,一般爆竹煙火產品於國內工廠製造出廠前或自國外輸入銷售前,需通過「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之認可程序,經驗證其形狀、構造、材質、成份、性能與標示符合規範,並張貼個別認可標示後,始得於市面上販售。

第二大隊大隊長蔡副彬表示:廟會節慶期間加強爆竹煙火宣導與爆竹煙火查核,並加強檢查及場所安全管理、加強未經許可製造爆竹煙火工廠及違法儲存、販賣業者之查察取締.加強清查各宗教廟會活動地點及可能施放大量爆竹煙火場所,宣導燃放安全,防止危害發生。

新聞聯絡人:第二大隊 大隊長蔡副彬
聯絡電話:04-8378521
最後異動時間:2015-09-11 上午 09: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