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芳苑分隊實施「宮廟爆竹煙火宣導」

公布單位:教育訓練科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芳苑分隊於104年07月13日09時至12時,前往轄內玄武宮、西華宮、普天宮進行爆竹煙火使用及販賣宣導,芳苑因轄內有多家大型廟宇平時常有香客前往參拜,常以燃放爆竹煙火熱鬧氣氛。有鑑於此,芳苑分隊特派員前往宣導發放「爆竹煙火使用安全」海報及DM,讓廟方人員及民眾了解爆竹煙火相關法令。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芳苑分隊宣導重點為一般爆竹煙火購買需注意產品要貼有「認可標示」,才能確保產品安全。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爆竹煙火不得販賣給未滿12歲之兒童。放置地點應保持乾燥不可受潮及勿近火源。即使一般爆竹煙火的品質無虞,但是如果燃放時輕忽大意或不懂要領,ㄧ樣會造成恐怖災害。因此,燃放一般爆竹煙火需選擇適當安全地點以確保安全。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表示:使用一般爆竹煙火需注意購買、施放相關規定及安全,才能減少危險發生。提醒民眾若有發現地下爆竹煙火工廠,請踴躍加入檢舉行列,檢舉專線119。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
聯 絡 電 話:04-891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7-17 下午 0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