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大城分隊執行「轄內安檢勤務」

公布單位:教育訓練科
  為使民眾注重消防安全觀念,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城分隊於104年7月16日派員前往轄內店家宣導,若是屬於依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指定之場所應使用合法防焰物品,讓業者了解消防相關法令規定以配合裝設窗簾、地毯(墊)、布幕需使用具有防焰性能之防焰物品。

  本分隊至轄內實施消防安檢(外觀檢查、性能檢查、綜合檢查),除逐一測試其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以外,另對於針對危險物品、防火管理、防焰管理等制度一併檢視。現場亦向業者宣導工廠用火用電安全注意事項,以提昇民眾「預防勝於搶救之觀念」。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葉清添表示:防焰物品可以延長火災致災的時間,且在火災發生時增加疏散避難時間,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
聯絡電話:04-891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7-16 下午 05: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