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芳苑分隊執行福海宮雜草火警搶救

公布單位:第四大隊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芳苑分隊於104年09月10日18時31分接獲指揮中心指派,於芳苑鄉福海宮附近第三停車場發生雜草火警,急需消防車救援,芳苑分隊立即出動消防水箱車1部、警消1名及1名役男前往搶救。

  到達現場時消防人員發現,因福海宮不當燃燒金紙堆引起,火災現場已有雜草起火燃燒,並可能會持續擴大延燒中,消防人員立即佈水線前往搶救,出水線防止火勢擴大延燒,並回報中心加派水箱車支援,本次雜草火警,幸得消防人員及時搶救成功,未再往附近延燒擴大災情,火勢隨即於20時10分獲得控制,並於20時49分撲滅後,經消防人員評估並無財物損失,及確定無復燃之可能性,收拾裝備返隊待命。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葉清添表示:勿任意燃燒金紙或雜草,依據消防法規定:「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需於五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並於現場實施必要安全警戒」,如違反規定可處罰新台幣一千至六千元罰鍰。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 葉清添
聯絡電話:04-891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9-27 下午 09: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