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大城分隊辦理「寺廟爆竹煙火宣導」

公布單位:第四大隊
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居民安寧,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城分隊於104年9月10日上午,執行轄內寺廟爆竹煙火宣導,宣導廟方人員及民眾勿購買未貼有合格標示之爆竹煙火,以確保公共安全。

此次爆竹煙火宣導,前往轄內廟宇寺祠宣導爆竹煙火相關施放安全規定及辨識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並且發放宣導單及張貼海報,宣導內容為:「一、請購買有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二、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依產品說明安全使用,並確保施放安全距離。三、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應於施放5日前向彰化縣消防局申請許可。四、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最高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五、未經申請許可施放爆竹煙火,最高處新台幣十五萬元。」提醒廟方勿大量囤積爆竹煙火,避免引起災害又受罰。

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葉清添表示:廟會活動祝慶時燃放爆竹煙火,不僅有環境與噪音污染之虞而且火警事件亦時有耳聞,請多利用爆竹電子音效取代實際燃放鞭炮,減少爆竹煙火使用,以確保公共安全及維護安寧。


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 大隊長葉清添
聯絡電話:04-891011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9-27 下午 09: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