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新聞

埔鹽分隊執行「好金路車禍救護」

公布單位:局長室
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埔鹽分隊於104年07月30日上午08時47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派遣,好金路23-20號前有一車禍救護,急需救護車協助,埔鹽分隊立即出動救護車1輛及救護人員2名前往救護。
  
  救護人員抵達時,現場傷者一名(男性、60歲)意識清楚,主要問題為雙腳擦傷,救護人員予以清洗傷口、包紮止血,依家屬指定送往溪湖道安醫院,送醫途中持續觀察患者生命徵象,於車輛抵達醫院後,並將其發生原因及其生命徵象與醫院醫護人員做交接。
  
  第三大隊大隊長施順仁表示:交通意外案件層出不窮,十字路口往往是車禍的高危險地帶,行經路口時請務必遵守「停」「看」「再行」的原則,尤以無紅綠燈的路口更要注意有無來車,多禮讓、少逞快,維持良好的駕駛習慣才是避免車禍的不二法則。

新聞聯絡人 :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施順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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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15-09-17 上午 08: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