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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應用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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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常見問題外,民眾若有任何檔案應用疑義,歡迎您與本局聯絡,本局檔案管理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電話:04-7512119分機535

 

彰化縣消防局關心您

1.請問本局檔案應用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時間與地點?
本局檔案閱覽室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地位: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號5樓...<詳全文>
2.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那些事項?
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詳全文>
3.請問申請檔案應用範圍有何限制?
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 1、 有關國家機密者。 2、 有關犯罪資料者。 3、 有關工商秘密者。 4、 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詳全文>
4.請問檔案之應用可否全面開放?
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5.請問要如何取得檔案應用申請書?
1、本局資訊網站首頁設有「檔案應用」服務專區,您可隨時透過網際網路進入檔案服務專區查詢或下載應用。(本局資訊網站:http://www.chfd.go...<詳全文>
6.請問要如何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局檔案,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局申請(檔案資料為本局保管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7.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為何?
申請人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時,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局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8.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可向何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例如:檔案資料為本局保管者,則向本局提出申請。
9.請問何人可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任何人均可為應用檔案之申請人,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需提憑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委任方式者,須填具委任書。
10.請問如何得知各機關檔案目錄資訊?
利用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https://near.archives.gov.tw)查詢各機關所有之檔案目錄資訊。本局資訊網站亦有提供連結,...<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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