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場所內外環境(含盥洗室、飲水設備),須整齊、清潔、綠(美)化,並備有相關服務設施,維持良好工作環境。
- 服務台規劃設置須標示清楚,動線流暢,並正確提供各項書表、範例與相關資訊(申辦案件須知、時限、流程及需檢附之書證等應標示明確、清晰), 中英文上下班時間標示於各樓層樓梯出入口明顯處。
- 提供完備服務設施,如書寫設備、電話、影印機、老花眼鏡、休息室、書報、飲水等。
- 櫃台服務人員佩戴識別證,服裝儀容合宜,並放置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名牌,且代理人窗口應標示清楚。
- 服務態度應和藹有禮、熱忱,並注重工作效率,在時限內完成申辦案件。
- 辦理民眾滿意度調查,並公布調查結果且據以改善。
- 政令宣導資料放置於適當場所公布並隨時更新。
- 注意電話禮貌,迅速接聽,態度良好,主動提供分機號碼及正確資訊。
- 設置「首長信箱」及意見箱,具體答覆民眾詢問事項,主管執行走動式管理,提升服務品質。
- 民眾抱怨陳情案件應依本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時限及相關規定辦理,並紀錄、追蹤、答覆、改善。
- 無障礙空間之設置應完善,並提供相關特殊服務。
- 機關網頁依規定設置並提供相關客製化服務。
- 提供民眾遠距服務,上網瀏覽、下載等,受理申辦櫃台電腦化作業。
- 定期檢討各項服務作業流程,訂定明確處理程序及具體指標,建立標準作業規範作業規範。
最後異動時間:2021-06-15 上午 10: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