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如果欲參加義消須符合哪些規定?
新進義勇消防人員應具備之資格如下:
一、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二、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三、中華民國國民十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擔任顧問者,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具備第一項規定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之新進人員,不納入支援軍事勤務之人力動員編組。
如符合前述要件,請逕洽轄區消防分隊主管或義消承辦人協洽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13 下午 0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