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如何禮讓救護車?
一般民眾聽到救護車警鳴號,都知道「救人為要」,應禮讓救護車先行,但往往實際行車時,遇到救護車從遠後方行駛而來,急促的警笛聲,卻常常令駕駛人慌張不知所措,馬路上每輛車或左靠、或右靠,亂成一團,反而耽誤了消防局緊急救援的行動。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民眾可依下列方式禮讓消防車、救護車等緊急任務車輛:
一、與消防車、救護車「同向」路段
(一)單車道或同向1車道:應緊靠道路右側
(二)2車道: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三)3車道以上:應完全駛離中間車道,往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
二、「交岔路口」遇到消防車、救護車
(一)應盡量保持淨空。
(二)尚未進入路口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
(三)已進入路口,應駛離不妨礙地點或避讓供消防車、救護車先行。
三、「慢車」(如:自行車、人力行駛車輛、獸力行駛車輛)遇到消防車、救護車
(一)道路上,應緊靠道路右側。
(二)單行道,應緊靠道路右側或道路兩側。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09 下午 02:23:15